廣東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聽證會將于本月28日召開 兩套方案加權平均學費標準擬分別增801元、1216元廣東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會將于本月28日上午在廣州市召開。昨天,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第二次通告,向社會公布兩套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方案要點。按照兩個方案,調整后的加權平均學費標準比現行標準分別增加801元、1216元。此次聽證會將對廣東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方案以及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進行討論,廣泛征求意見。據悉,此次調整將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2016年秋季入學的本、專科新生學費標準按照調整后的學費標準執行,現在校學生仍按原學費標準執行。文/廣州日報記者 耿旭靜兩套調整方案具體哪里不同
方案一:
調減現行學費分擔比例1.5個百分點
以此分擔“十三五”時期年生均培養成本
以現行學費分擔比例21.3%調減1.5個百分點后,分擔“十三五”時期年生均培養成本26983元,計算“十三五”時期生均學費標準為5343元。據此調整各層次高校、各學科門類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
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532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6020元,醫學類專業6720元。
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含試點單位)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488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520元,醫學類專業6160元。
不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443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010元,醫學類專業5600元。
高職院校文科類專業5250元,其他專業6410元。
方案二:
按照現行學費分擔比例
分擔“十三五”時期年生均培養成本
以現行學費分擔比例21.3%分擔“十三五”時期年生均培養成本26983元,計算“十三五”時期生均學費標準為5747元。據此調整各層次高校、各學科門類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
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572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6470元,醫學類專業7220元。
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含試點單位)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524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930元,醫學類專業6620元。
不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4770元,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390元,醫學類專業6020元。
高職院校文科類專業5640元,其他專業6890元。
兩套方案擬上調幅度不同
記者發現,兩套方案擬訂學費標準上調幅度不同。其中方案一上調幅度較小,大約在16.6%~16.7%,方案二上調幅度達到25.3%~25.5%。調整之后,收費最高的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本科院校醫學類學生,調整后方案一、方案二每生每學年收費分別為6720元和7220元。最便宜的門類是不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院校文科類,按照方案一、方案二分別為4430元/生·學年、4770元/生·學年。
按照兩個方案,調整后的加權平均學費標準比現行標準分別增加801元、1216元。擬定的學費標準自2016年秋季執行,不涉及目前在校生,因此,不會增加這些學生家庭的任何負擔。對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經濟負擔3204元,專科三年共增加經濟負擔2403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經濟負擔4864元,專科三年共增加經濟負擔3648元。
調整后的學費標準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執行,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2016年秋季入學的本、專科新生學費標準按照調整后的學費標準執行,現在校學生仍按原學費標準執行。
高校可自主選擇按學分制收費
目前以學年制收費為主,將來將逐步調整為按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收取。現階段,廣東省高校學年制收費和學分制收費兩種方式并存,由高校結合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省發改委表示,為加快推進廣東省學分制收費改革,按照“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費不得高于按學年制收費的總額”的要求,本次學費標準調整將原來的學年制收費改按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收取。其中,學分學費以正常完成各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應修最低學分為計算基礎,按學年中學生實際選定課程學分計收;專業學費即學年制學費額度扣除學分學費后的部分,按學年計收。同時,進一步優化程序,具備條件的高校(或部分專業)按規定核算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的具體標準,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備案后,由學校向社會公示后執行。
嚴格落實對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本次學費標準調整后,有關部門和學校將繼續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高等學校學生資助的各項政策,加大資助力度,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讀得起書。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高校學費使用監管,建立健全高等學校經費投入與使用的監督制度,確保學費優先用于人才培養和內涵提升。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確保高校發展的合理需要。
省發展改革委表示,聽證會不是決策會,而是一個聽取民意、收集意見的平臺。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使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更加符合廣東的實際。(耿旭靜)
責編:文化中國網 張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