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蓋倫 陳磊
今天,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揭曉。備受關注的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繼2004年之后,再一次出現空缺。
從2000年至今,已有25位科學家從國家最高領導人手中接到這沉甸甸的榮譽證書。國家最高科技獎再次空缺,不禁引發疑問:這個獎怎樣評出,為何空缺,該如何解讀?
“國家最高科技獎空缺是符合條例規定的正常現象,也體現了該獎項要求高、遵循‘寧缺毋濫’的原則。”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空缺:“符合規定很正常”
1999年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后增設的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已是我國目前級別最高的科學技術獎勵。它的設置,突破了以往國家只授予項目獎而不授予個人獎的限制。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授予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建樹的科學技術工作者;或者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科學技術工作者。授予人數每年不超過兩名,由國家最高領導人親自頒獎。
“這就意味著,選出兩人、一人,或者空缺,都符合條例規定。”該負責人說。
回溯歷史沿革,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自2000年首次評審以來,除2004年和2015年空缺外,2002年、2006年、2014年也是1人獲獎。
這個獎是怎么評出來的,評委都是什么人、具有什么資質?據介紹,國家最高科技獎的產生要經過推薦、受理、初評、考察、評審、審定、審核、批準等八個步驟。首先由具有推薦資格的推薦單位或者最高獎獲獎人提名推薦,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形式審查合格受理后,產生當年有效候選人。然后,組織召開國家最高科技獎初評會議,由專家投票進行差額初選,對初評通過者還將進行實地考察。接下來,召開國家最高科技獎評審委員會會議,投票選出當年建議授獎的候選人,再由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會議進行審定后,經科技部審核,報國務院批準,最后由國家主席簽署并親自頒發證書。
據悉,最高科技獎評委主要由科技界德高望重、功勛卓越的資深科學家、當年候選人所從事專業學科或領域內的同行專家等構成。
“與其他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制不同,國家最高科技獎采取的是推薦制,雖然推薦渠道并不窄,包括單位和個人,但由于它的份量很重,推薦的人數本來就不多。此外,獲獎者需要獲得評審委員會2/3以上的選票,今年候選人均沒通過評審。”該工作人員說。
諾獎與最高獎沒有簡單可比性
有人不禁要問,榮獲2015年諾貝爾獎的屠呦呦為何沒獲過國家最高科技獎?“諾貝爾獎得主不一定就能獲得國家最高科技獎。評委看問題的視角不同,科技創新服務對象不同,甚至連意識形態都會成為影響因素。”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吳愷從事科技獎勵制度研究多年。他說,屠呦呦的成果被國內學界認為屬于集體成果,但諾貝爾獎評委則從其中挖掘出了她獨特的個人貢獻。
其實,青蒿素的發現及后續的系統性研究,得到了國內和國際同行的廣泛認可,黨和國家對青蒿素相關研究給予了持續的支持與充分的肯定。據了解,屠呦呦和青蒿素相關研究成果曾先后獲得多項國內外科技獎勵。1978年至今,屠呦呦共有8次獲得相關科技獎勵,分別是:全國科學大會獎、國家發明獎、中醫藥科技進步獎、全國十大科技成就獎、香港求是科技基金會杰出科技成就集體獎、泰國瑪希頓皇子獎、美國拉斯克臨床醫學獎和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等獎項。1979年至今,青蒿素相關研究成果也先后獲得了7項國家科技獎勵,其中,國家自然科學獎1項,國家技術發明獎3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3項。
吳愷表示,國家最高科技獎和諾貝爾獎在評審程序上有相似之處,比如都采用推薦制,而非申報制。但具體到操作過程,又有很多不同,存在明顯差別,諾獎主要實行同行評議,是社會獎項,而我國最高科技獎是政府獎。
“一個世紀前在瑞典誕生的諾貝爾獎,其自然科學獎的是聚焦物理學、化學、生物學或醫學等幾個領域做出的原創性成果。”科技部原副秘書長段瑞春指出,最高獎與諾貝爾獎之間沒有簡單可比性,但它們均是達到國際水準的重要榮譽。
“國家最高科技獎有自己的評審程序和規范,并有明確的流程及時間節點,我們將嚴格按程序辦事。只要符合推薦條件的候選人,我們都不會排斥。”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獎勵制度:在改革中完善
以1999年頒布實施《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為起點,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已走過16個春秋,并將在改革中繼續完善。
段瑞春是當年制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的參與者之一。他認為,國家科技獎勵服務重大需求,成為激勵人才第一資源、推進創新第一動力的強大杠桿,鼓舞和帶動了各省市、各相關部門獎勵科技人才的積極性。段瑞春表示,國家科技獎勵獲得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產生重要的國際影響,做出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當然,在科技革命和產業更新的背景下,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洪流中,各項工作都會面臨新問題、新挑戰,深化改革,與時俱進,做出必要調整,將使的我國獎勵工作更上一層樓,以適應創新驅動發展新常態的要求。”
“有學者統計,我國科技人員中,只有15%曾獲得過科技獎勵,這說明我國科技獎勵覆蓋面不廣,對普通科技人員缺乏一定的激勵作用。反之,如果盲目擴大獎勵覆蓋面,減少獎金量,又會影響國家科技獎勵的權威性。”吳愷認為,任何改革,都需要在一系列矛盾中保持一種綜合平衡。(科技日報北京1月8日電)